| 首  页 | 新闻动态 | 市场分析 | 国内价格 | 国际价格 | 最新报价 | 政策法规 | 不锈钢协会 | 短信 |
| 企 业 库 | 钢厂动态 | 原料炉料 | 进 出 口 | 不锈钢制品 | 采  购 | 展览会议 |不锈钢线丝 |
| 产 品 库 | 在线交流 | 资料中心 | 工艺技术 | 不锈钢统计 | 销  售 | 不锈钢管 | 不锈钢知识 |
本站一个帐号同时只能有一个人登陆使用,为了保障会员的权益,请保护好您的帐号和密码,退出该站时请单击“退出登录”。
  高级搜索 今日资讯 昨日资讯 重点资讯
相关小类

·相关政策

·相关法规

·政策动态

本类信息浏览排行
  中国不锈钢市场网首页 > 政策法规 > 相关法规 > 正文
关于进口镍矿砂钴矿砂锑矿砂及其精矿享受黄金伴生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时间:2007-11-26  10:28:38    来源:cssm    编辑:hw【字体: 】【收藏】【关闭
    2003 年,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黄金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免征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矿)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公告(海关总署 2003年第29号公告)。其中明确黄金伴生矿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税则号列26030000(铜矿砂及其精矿)的黄金伴生矿,同时作出了相关管理规定。2007年3月,海关总署发布了2007年第14号公告,明确进口税则号列26070000项下的铅矿砂及其精矿,也可以享受黄金伴生矿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关于黄金和黄金矿砂的进口税收政策和近年来我国镍、钴及锑工业发展的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07年12月1日起,进口镍矿砂、钴矿砂、锑矿砂及它们的精矿享受黄金伴生矿税收优惠政策,即进口上述货物中所含的黄金价值部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非黄金价值部分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述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镍矿砂及其精矿是指税则号列26040000项下的货物;钴矿砂及其精矿是指税则号列26050000项下的货物;锑矿砂及其精矿是指税则号列26171090项下的货物,不包括税则号列26171010所列的生锑。
    二、进口货物收货人在向海关申报进口上述镍矿砂及其精矿时,其中所含黄金价值部分的商品编码应填报为2604000001,非黄金价值部分的商品编码应填报为2604000090。
    进口上述钴矿砂及其精矿时,其中所含黄金价值部分的商品编码应填报为2605000001,非黄金价值部分的商品编码应填报为2605000090。
    进口上述锑矿砂及其精矿时,其中所含黄金价值部分的商品编码应填报为2617109001,非黄金价值部分的商品编码应填报为2617109090。
    三、其他相关事项,按照海关总署2003年第29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页面功能:【我来说两句】【推荐】【字体: 】【打印】【收藏】【浏览:】【关闭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网站服务 | 加入收藏 | 免责声明 | 帮助中心 | 关于我们 | 留言板

Copyright © 2004-2005 www.cssm.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19514号
主办: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不锈钢分会 承办:北京仙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告总代理:北京屈美华广告有限公司 协办:中国不锈钢市场杂志社
联系我们 TEL:010-87665258 FAX:010-87664243 E-mail:001@cssm.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