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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3200千伏安及以下矿热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半封闭直流还原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精炼电炉除外) 26. 5000千伏安以下的铁合金矿热电炉 (2005年) 27. 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交流石墨化炉、3340千伏安以下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最大输出电流50000安以下的石墨化炉 (2005年) 28. 工频炉和中频炉等生产的地条钢,工频炉和中频炉生产的钢锭或连铸坯,及以其为原料生产的钢材产品 29. 热轧硅钢片 30. 25A空腹钢窗料 31. Ⅰ级螺纹钢筋产品(2005年) (二)限制类 1. 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上、同时未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焦炉 2. 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 3. 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或1000立方米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不达标的高炉 4. 公称容量100吨以下炼钢转炉或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不达标的转炉 5. 公称容量60吨以下电炉或公称容量60吨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不达标的电炉 6. 600毫米以下热轧窄带钢(不含特殊钢) 7. 年产25万吨及以下热镀锌板卷 8. 年产10万吨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 9. 新建铁合金项目 10. 含铬质耐火材料生产 11. 新建、扩建炭素制品生产 12. 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不含粉煤气气化炉) 二、有色金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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